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流程一般如下:
一、前期准备
确定编制单位:建设单位根据项目情况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资料收集:编制单位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地形图、地质资料、水文气象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等。
二、方案编制
现场勘查:编制单位对项目建设地点进行实地勘查,了解项目区地形地貌、土壤植被、水土流失现状等情况。
方案编写:根据收集的资料和现场勘查结果,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报告表。
三、方案报送
建设单位将编制完成的水土保持方案报送至具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同时,根据要求可能需要提交相关的附件材料,如项目立项文件、土地使用证明等。
四、受理审查
水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方案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检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水行政主管部门正式受理,并组织专家对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技术审查。
五、技术审查
组织专家评审: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评审。评审一般采取会议审查的方式,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和相关部门代表参加评审会。
方案修改完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编制单位对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方案经建设单位确认后,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
六、审批决定
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修改后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复核,若符合审批要求,作出批准决定。
若不符合审批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七、后续监管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实施,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中的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水土保持方案的有效实施。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审批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审批流程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